广电总局发公告,制造虚假收视收听率将被追责
来源:未知 点击数: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2020-04-13 17:48
新京报讯4月1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第6号总局令——《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强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不得制造虚假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

《规定》还指出,全国性广播电视行业统计资料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地方性广播电视行业统计资料由本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统计调查中取得的原始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5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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